图书借阅制度
2019年06月20日
1、凡本校师生员工,凭自己借书证(一卡通),在划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。
2、借书证只限自己使用,不得借给他人,如因转借,爆发图书丧失、损坏,应由领证人肩负责任。
3、师生到借阅室借书,须依附书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库索书。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,应插在取书的位置上,如不借该书,必需把书还原位,同时取出代书板,如确要借该书,亦将代书板取出。读者选好图书后,先将代书板换回借书证,再到事情台前交治理职员办理借阅手续。
4、按划准时间借还图书,西席每人限借4册;学生每人限借3册。图书借期为一个月,到期后,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。
5、为了加速图书流通运转,读者应准时还书。如多次催还书,仍超期不还者,除追回所借图书外,作废其借书资格。
6、读者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,圈画,缺页等情形,若发明问题连忙交由事情职员处置惩罚后再行借阅。若还书时泛起问题,责任自尊。
7、为了阻止图书破损,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划准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。
8、学生退学、转学、结业,应还清所借图书。西席脱离本校之前还清所借图书。
9、借书证如失慎丧失,读者应连忙来馆申请注销。
10、读者须敬重图书,不得在图书上污损、撕剪、圈点、批注、和丧失,若有上述情形,将按“图书赔偿制度”中的有关条款举行赔偿。
